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通讯员 占雪琴
1月30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印发《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3类、4 类ETC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有关事宜》的通知。
据介绍,
自2023年2月3日起,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实施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8月3日
。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南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广大司乘:“如果想要获得通行费优惠的车主,车辆必须要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3类、4类客车还没有安装ETC的车主要抓紧安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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