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飞科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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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丐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关于使用经营性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到期日后起一年(即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向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到期日后起一年(即2019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24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

根据上述决议和授权事项,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合计267,350万元,实现收益1,311.82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合计33,5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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